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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高三補考考程

1. 每節遲到超過15分鐘,不得參加該節考試,補考作答完畢即可提早交卷自習。

2. 教務處辦理補考主要針對【定期評量考科】,若於其他選修科目或是藝能課程不及格需要補考,煩請學生自行詢問任課教師補考措施,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3. 本次補考在「原班」進行考試(欲補考的同學,請同學至各班導師規劃之「考試區」入座), 未參加補考學生留在原班安靜自習,亦請監考老師協助維持考場秩序。

4. 請注意第七節,高三善及高三律,需補考「文選」及「生物」的同學,於原班同時參加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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