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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校園場所開放及出借實施要點11308

1.場地是否有檔期可提供租借,需填具申請表,申請流程請預估兩週作業時間,確認各處室有無使用該場地舉辦活動,才能確定是否可租借。
2.可提供出租、出借之場地,請參考收費標準表;收費標準高於113.8.1前之收費標準係因配合新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辦理。
3.目前無空教室,供出借場地拍攝影片。
4.如需租借場地,請填具申請表、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信箱(ar7571@ntpc.gov.tw),並來電確認(2976-0501#153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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