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由【國泰人壽】承作(※詳細條款與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保險期間:自112年8月1日上午零時至113年7月31日午夜十二時止。
三、免繳生資格: 1. 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之被保險人。 2. 符合法定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或其子女。 3. 具有原住民身分之被保險人。 4. 就讀於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所規定之高山地區第三級、第四級學校或山地偏遠地區學校之被保險人。 5. 離島地區幼兒或受國民義務教育(含國中小進修學校學生、教保服務機構幼兒)之被保險人。
四、保險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