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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

壹、依據:本計畫參照「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規定之內容訂定,如有相異之處,以本計畫為準。

貳、目的:為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之實施,並選拔本市115學年度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訂定本實施計畫。

參、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承辦單位:本市中和區秀山國民小學、三重區碧華國民小學、三和國民中學、安溪國民中學

☆☆參賽方式請依「新北市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務必留意比賽重要日程,請參照「新北市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重要日程表」☆☆

肆、本市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其他細節請自行詳閱旨揭實施計畫,以確保師生參賽權益:

一、參賽資格基本規定:符合旨揭計畫「參賽資格基本規定」一、(三)規定,未具參、(一)及(二)身分,且其所屬學校未設有藝術才能班(音樂類)及藝術才能(音樂類)資優班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因於校內無法組隊參加團體項目各項比賽類別之A組,經其所屬學校函報秀山國小並副知本局申請專案審認,並經審查通過者,得參加該校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弦樂合奏或國樂合奏之B組。

二、比賽類組修改:團體類組及個人類組合計共232個類組,其中個人項目共19類,計134個類組。

三、本市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國小組個人項目試辦類別計有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薩克斯風、法國號、小號、長號、上低音號及低音號等10個類別。

四、本市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重要期程:

(一)報名日期:115年9月10日(星期四)至9月24日(星期四)24時止,請務必依期限報名。

(二)團體組比賽期程:115年11月18日(星期三)至12月1日(星期二)(賽程另定)。

(三)個人組比賽期程:115年12月2日(星期三)至12月8日(星期二)(賽程另定)。

(四)領隊會議:115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安溪國中演藝廳舉行。

五、樂曲創作或歌曲創作個人組比賽地點調整至碧華國小辦理。

六、計畫附則:

(一)新增第八項文字:另為維持比賽流程順暢,各參賽團隊於演奏完畢後,請將公用樂器移回至指定區域,全員逕行離開舞臺後停止計時;保留譜架、演奏坐椅、指揮臺於原地,由下一個參賽團隊於進場布置時依實際演出需求自行配置及調整相關用具。

(二)實施計畫附件1「參賽者名冊」所列「具音樂班資格」文字,修正為「具A組資格」。

(三)新增實施計畫附件5「新北市藝術才能(音樂班)資賦優異學生鑑定通過採『特殊教育方案』安置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音樂比賽參賽資格專案申請表」。

七、旨揭計畫已公告於本局官網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

☆☆個人、團體報名完成後,按本校作業期程,請9月28日(星期一)17:00前將報名表列印後簽章(未滿18歲由法定代理人簽章),繳至學務處副訓育組辦理核章程序並留校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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