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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5學年度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

壹、依據:本計畫參照「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規定之內容訂定,如有相異之處,以本計畫為準。

貳、目的: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及母語之興趣,加強各級學校師生的多元文化認識及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教學,以推展母語音樂教育,並選拔本市115學年度參加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代表訂定本實施計畫。

參、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承辦單位:本市中和區秀山國民小學、三和國民中學、安溪國民中學

☆☆參賽方式請依「新北市115學年度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務必留意比賽重要日程,請參照「新北市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重要日程表」☆☆

肆、本市「115學年度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計畫」重要事項調整內容,提醒說明如下:

一、本市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115學年度配合實施要點更名為「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

二、比賽規定第一項修訂文字:本比賽型制為合唱類別,每隊可自行考量是否設指揮、伴奏及翻譜人員,比賽時全員須同時上臺,舞臺上全員人數以10至65人為限(包含指揮、伴奏及翻譜人員,不含候補人員),並得增報3人為候補人員(正式參賽者無法參加時,方得以候補人員遞補之,候補人員請於參賽者名冊備註欄註明-候補),每超過或不足1人扣總平均分數1分,其中指揮、伴奏及翻譜人員可不限身分各1人;換曲時可換伴奏,其餘舞臺上演出人員均須由參賽學生(教師組為參賽教師)擔任,否則將扣總平均分數0.5分。

三、本市115學年度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重要期程:

(一)報名日期:115年9月10日(星期四)至9月24日(星期四)24時止,請務必依期限報名。

(二)比賽期程:115年11月27日(星期五)至12月1日(星期二)。

(三)領隊會議:115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安溪國中演藝廳舉行。

四、計畫附則: 

(一)第九項新增文字:維護舞臺安全,參賽團隊(者)不得攜帶任何含有液體(包括水)之容器、樂器或道具進入舞臺範圍(如水瓶、水杯、水箱及水鑼等);舞臺上亦不得使用明火、煙霧、乾冰、煙火、爆裂物或銳利有違安全之物品等任何特殊效果,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或中止演出,相關演出內容及舞蹈動作等,請自負安全責任。

(二)第十七項新增文字:主辦單位有權錄製比賽及邀請新聞媒體採訪報導、錄音、錄影本比賽實況,以作為推廣教材、活動宣傳及存檔之用,不提供參賽者相關錄影檔案。

(三)新增第二十五項:為發揮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之推廣教育功能,本比賽開放觀賽,為避免參賽團隊受到干擾(除開場敬禮與演出結束之鼓掌外),各式電子用品應關閉或設為靜音,且觀賽者不得有以下行為:

  1. 六歲以下兒童進入會場。
  2. 交談或使用電子通訊設備進行通話。
  3. 攜帶寵物(導盲犬得例外)。
  4. 演出中,進出會場或於觀眾席走動。
  5. 其他可能影響寧靜之物品及行為。
  6. 違反者,賽務人員得以驅離,但參賽者不得以上述情事申訴。 

(四)旨揭計畫附件1「參賽者名冊」新增文字:「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攝錄影音,並同意邀請新聞媒體採訪報導比賽實況,作為推廣教材、活動宣傳及存檔之用」。

五、旨揭計畫已公告於本局官網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

☆報名完成後,按本校作業期程,請928日(星期一)17:00前將報名表列印後,繳至學務處副訓育組辦理核章程序並留校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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