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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重修領取畢業證書暨修業期滿學生事宜

(一)本校高中部民國112年6月之應屆畢業生,以下五位同學重修通過達畢業標準,可於9/11~9/15(上午8:30~11:30或下午1:30~4:30),由本人持身分證至教務處領取畢業證書。
三年仁班 李柏翰
三年仁班 廖子豪
三年愛班 王暄甯
三年平班 莊盛傑
三年美班 張益

(二)本校高中部民國111年6月之畢業生,若學分不足未達畢業標準,明年(113年6至8月)為最後一次重修機會。有意重修者請於113年5月起密切注意校網之重修報名資訊。
(三)本校高中部民國110年6月之畢業生,至今年9月重修修業年限正式期滿(不具備再回校重修資格)。惟,總學分達120以上但未達畢業標準之以下12位同學,具有領取修業證明書資格。可於9/11~9/15(上午8:30~11:30或下午1:30~4:30),由本人持身分證至教務處領取修業證明書。
陳軍佑(學號710379)
楊宗勳(學號710197)
陳柏言(學號710047)
林千雅(學號710357)
黃俊霖(學號710155)
張柏裕(學號710376)
陳凱維(學號710308)
蘇家弘(學號710316)
游承學(學號710349)
吳姿穎(學號710420)
董映妤(學號710430)
康立威(學號71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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