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如需申請請於114年11月7日前提出。
三、檢附下列文件供參:
(1)實施計畫。
(2)申請表:含歷年學習領域(科目)學期成績(附件一)。
(3)教師及學生家長之觀察紀錄(附件二、三)。
(4)個人學習輔導計畫(附件四)。
二、如需申請請於114年11月7日前提出。
三、檢附下列文件供參:
(1)實施計畫。
(2)申請表:含歷年學習領域(科目)學期成績(附件一)。
(3)教師及學生家長之觀察紀錄(附件二、三)。
(4)個人學習輔導計畫(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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