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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事宜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旨揭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一)114學年度受理申請時間如下:
1.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自114年4月1日(星期二)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止。
2.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案:自114年10月1日(星期三)起114年至10月31日(星期五)止。
3.續申請者,請依上述期間提出申請。

(二)本次申請採線上申辦,國民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程序詳如附件公文。

三、本案業務諮詢,國民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倪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82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承辦人周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653。
四、教育局將於114年12月安排申請個案進行面談及審議事宜,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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