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活動宣導

LINKS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醒所 屬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妥適選用教材案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72331號書函辦理。
二、近期國教署接獲民眾陳情,國內學校、教保服務機構使用
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因文件內容使用簡
體字,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引發外界關注。
三、提醒各校及社會教育機構、補教機構等,從事教學活動
時,應審慎選用教材(如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
具政治意涵歌曲),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認
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維學生學習權益。

詳如附件。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