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活動宣導

LINKS

:::

為Penoval品牌觸控筆涉資通安全風險案,請貴單位依規定檢視使用情形,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8日臺教資通字第1140068637號函辦理。
查Penoval品牌觸控筆及其所搭配之Penoval APP為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依行政院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規定,不得使用。
請貴單位依前開規定從嚴認定妥處,落實資通安全管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