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林蘇珊珊隔代教養助學金(國、高中)
115-1林蘇珊珊隔代教養助學金(國、高中)
(本案由註冊組逕直通知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申辦, 請符合資格者於115年09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30前至註冊組詠蕙老師處申請,逾時不候。)
一、申請資格
1.隔代教養之學生: 隔代教養家庭學生須設籍於新北市,並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設籍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資格條件: (1)年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至少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且年齡滿 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 (2) 殘障/重大傷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且領 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手冊者則不受年齡限制,將統一以「急難救助金」提供補助。
二、所需文件
1.申請表格 2.社福/清寒、傷殘證明 3.祖父母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 4.申請人及祖父母新北市戶籍謄本影本 5.在校每學期學業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三、名額/金額
每校限7名。 隔代教養助學金:高中每名10,000元整,國中每名8,000元整。 急難救助金:每名5000元整。
四、校內收件截止:1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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