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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鈊象電子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5學年上學期「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本市公立高國中小學生。

申請名額及金額:每校5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

申請資格:下述二項條件皆符合或經學校師長推薦。

1.家境清寒:持有政府中、低收入戶證明、弱勢兒少,未領取其他私立機構獎助學金者。

2.學業表現:上學期「學業」成績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各科不得低於60分,或政府舉辦比賽項目成績優異者。

 

校內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止。

 

申請方式:申請學生填具申請書(含切結書及個資聲明)後繳交至註冊組,由學校彙整郵寄至該會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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