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活動宣導

LINKS

:::

113-2昭安宮教育促進獎助學金

113-2昭安宮教育促進獎助學金

(有意願申請同學可至教務處註冊組芸瑄老師處領取申請表。

校內申請至114年05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時,請備齊資料後繳回,逾時不候。)

壹、宗旨: 為彰顯昭安宮眾神祇護佑鄉土之威靈及關懷學區三重高中在學學生之慈愛,使在學學子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能在本宮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訂定本辦法。

貳、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助學對象:學籍需為三重高中學生,凡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家庭遭遇重大災難、突發變故,導致生活陷於困境之家庭。
(四)本助學金申請,以未享有任何形式獎助學金為優先考量。
(五)本助學金申請,以高一、高二;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為申請對象。

二、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全校共計二十五名,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貳仟元整。
(二)國中組與高中組名額得由評選委員會決議互為流用,並視情況增列名額。
(三)獎助學金名額有限,若有超額情形,將召開評選委員會審理決議。

參、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填妥申請表並備齊完整申請文件於收件截止(114/5/23~114/5/29止)至教務處註冊組。

二、由昭安宮審核,提出最終審核名單。

三、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狀況特殊且不排擠其他申請者原則下,得增加一名。

四、正式獲獎名單擇期公告於昭安宮佈告欄與三重高中校網教務處註冊組獎助學金專區。

肆、申請檢附資料

一、填具申請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申請書內每個空格,皆需填寫完整, 若有遺漏者,將視同無效件處理。

二、國中部:申請五學期成績單;高中部:申請前一學期成績單。

三、前學期獎懲紀錄。

四、檢附領有政府機關證明、或是其他相關清寒證明文件(無則免付)。

伍、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頒發時間:擬訂於114年6月擇期頒獎。

二、頒發方式:教務處註冊組以現金發放。

陸、附則:本辦法經昭安宮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