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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林蘇珊珊隔代教養助學金(國、高中)

114-2林蘇珊珊隔代教養助學金(國、高中)

(本案由註冊組逕直通知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申辦)

一、申請資格

1.隔代教養之學生: 隔代教養家庭學生須設籍於新北市,並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設籍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資格條件: (1)年齡:申請人祖父母之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且年齡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但祖父母一方及申請人(學生本人)領有政府殘障手冊或提出證明因病無法工作者則不受年齡限制,將統一以「急難救助金」提供補助。

二、所需文件

1.申請表
2.低收入/中低收/清寒證明
3.祖父母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
4.申請人及祖父母新北市戶籍謄本影本
5.在校每學期學業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三、名額/金額

每校限7名。

隔代教養助學金:高中每名10,000元整,國中每名8,000元整。

急難救助金:每名5000元整。

四、校內收件截止:1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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